
省公安厅、省教育厅于6月3日下午在省公安厅联合召开全省校园安全工作会议,旨在贯彻落实5月17日至18日在江苏南京召开的全国校园安全工作经验交流会会议精神,学习借鉴各地开展校园安全工作的经验做法,研究部署加强我省校园安全工作和今年的高考安保工作。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商万森,省教育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刑孔政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分析了我省校园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校园欺凌现象屡禁不止,涉校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溺水事故仍然是我省学生死亡头号杀手;部分学校“三防”建设明显滞后,校园安保力量和防护设备量少质劣;一些校园周边安全隐患突出,巡逻防控常态化机制落实不到位。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一定要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制定的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规划,有计划、分步骤、按要求推进我省校园安防体系建设,确保做到“零缺位”、“零漏洞”、“零盲区”。各级公安机关要主动会同政法委、教育等部门,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加大人力、物力及科技投入,大力推进校园安全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建设。今年年底前,要在全省中小学校实现中小学封闭化管理达到100%、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率达到100%、城市中小学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100%的三个百分之百的工作目标;学校保安员要逐步实行专业保安公司派驻保安制度,坚决杜绝保安员没有经过培训,没有取得保安证就上岗的现象;要推动警保联控,打造校园周边安全“示范区”,加强以公安民警为主导,协辅警、学校保卫干部、保安员、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护学岗”建设。特别要进一步优化上、下学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高峰勤务”机制,将学校作为重点目标纳入网格化巡逻防控体系,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组织警力对校园周边重点场所、重要部位实行滚动排查、重点整治,切实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会议要求,要切实落实对涉校案件四个优先原则,即“优先受理、优先出警、优先立案、优先侦办”,对涉校案件如实立案,逐一建立定案件、定单位、定人员、定责任的“四定”校园案件工作责任制,充分运用多种侦查手段,保持对违法犯罪活动长期高压态势。对各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采取“零容忍”,坚持露头就打、重拳出击、依法严惩。要会同教育等部门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对校园欺凌案事件分类依法妥善处理学校建立治安岗亭,切实解决我省校园欺凌案件多发的问题。
会议还对高考、会考各项安全保卫工作作出具体部署,要求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各警种优势学校建立治安岗亭,加强各类情报信息的收集工作,密切关注各类涉考信息,掌握有关情况动态,制定相关工作预案,提前做好处置应对,确保高考、会考工作顺利进行。
据悉,按照公安部的要求,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省公安厅会同教育、原综治办连续8年组织开展“护校安园”专项工作,通过定期召开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等方式,有效深化了风险隐患源头治理,提升了校园整体防控能力。2018年以来,全省在各大校园周边设立警务室及治安岗亭669个、“护学岗”1643个,不断健全完善校园周边巡防工作机制,大力指导学校幼儿园加强安全防范建设,确保校园安全。截至目前,全省共排查整改校园安全隐患360余处,管控高危人员3030余人,妥善化解涉校矛盾纠纷150余起,及时发现、提前预防、成功制止了一批威胁师生安全的案事件苗头。
会上学校建立治安岗亭(治安岗亭生产),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杜衡传达了全国校园安全工作经验交流会的精神,与会人员共同观看了《江苏省学校安全工作宣传片》。
省公安厅刑警、治安、网警、技侦、交警总队等部门负责人,治安总队全体民警;省教育厅有关厅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省教考试局分管局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
各市县(洋浦)公安局分管治安的副局长,刑警、治安、网警、技侦、交警、派出所等单位负责人;市县教育局局长、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各考区负责人在分会场收听收看会议。